联合早报李蕙心 报道
2013年05月28日
如果你知道邻居或亲友对妻子或伴侣使用暴力,你会怎么做?
参加妇女行动及研究协会一项调查的受访者中,有八成在回答这道问题时表示不会干涉,主要原因是不知该如何帮助。协会昨天展开为期三年的宣导计划,希望提高人们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向受害妇女伸出援手。
妇女行动及研究协会(Association of Women for Action and Research, 简称AWARE)去年12月同义安理工学院合作调查一般人对妇女遭受家暴的看法,并在昨天召开记者会公布结果。
受访的1322人中,81%表示如果知道亲友或邻居对妻子或女朋友拳打脚踢,或用语言羞辱,他们会选择不干预。
多数人是因为不知道该如何帮忙,他们也担心会激怒施暴者,导致他变本加厉。有些则认为,事不关己所以不介入。
受访者对“暴力”的认知也引起协会的关注。
调查显示,约九成受访者能轻易指出掌掴或恐吓伴侣都是家庭暴力,但只有约七成的人清楚知道,控制女友或妻子的社交活动、在社交网络上骚扰伴侣、大声辱骂或批评女方也是暴力行为。
管制女方钱财等于施暴
管制妻子或女友钱财其实是在向女方施暴,但知道这点的受访者只占65%。
比起肢体暴力,较少人注意这类较难定义的情感虐待。
妇女行动及研究协会的社工施娜建议男方接受辅导,如果他不愿意,受害者至少该同辅导员谈谈,学习如何劝说丈夫或男友接受辅导。如果不成功而情况没有好转,受害者该认真考虑是否结束这段感情。
年轻男性对女性受性侵害的看法也令人惊讶。
调查显示,在年龄介于18岁至29岁的男受访者中,13%认为被强奸的女性往往是自找的,而觉得女性通常会虚报被强奸的人将近三成。约两成的年轻男受访者以为,女性对性行为说“不”,多数时候其实是愿意的。
抱有以上观念的30岁至39岁男受访者较少,介于8%至22%。
据妇女行动及研究协会执行董事林淑美分析,年轻男性的社交圈子较小,对女性并不十分了解,因此会产生这种错误观念。她说:“年轻男性这种性别歧视的观念,很令人担心。”
协会将展开三年的“我们能做到”(We Can!)宣导活动,希望提高人们对女性遭受男友或丈夫暴力对待的意识,尤其是在非肢体暴力方面。
协会将通过短剧和讲座进行宣导,同时希望能吸引1000人成为大使,每人向十名亲友宣导男女平等和停止家暴的信息。目前协会已招募到80名宣导大使。
公众可到协会的网站www.aware.org.sg或拨电67797137询问详情。
走出家暴
等于得到胜利
穿着鲜红色上衣的曾芮秋(译音)看来明艳照人,根本看不出她经历过长达八年的家暴,还三度被丈夫严重打伤,入院治疗一个多星期。
现年37岁的曾芮秋16年前未婚先孕,嫁给长她11岁的男友。她当时是企业通讯部门的初级职员,丈夫在餐饮业担任业务经理。结婚不到一年,丈夫被公司裁退,改行当厨师。
曾芮秋生下女儿后,丈夫开始对她恶言相向,经常批评她因为怀孕而走样的身材。
“那时我的薪水将近2000元,比他多一点,很多家庭开销都是我付的,他心理不平衡又酗酒,还讽刺我说‘你现在很威风,根本不像女人’。”
她尝试忍让,不料丈夫变本加厉,开始对她拳打脚踢,导致她三次入院。“两次是脊背部受伤,一次是因为我晕倒。我都没有跟医护人员说出真正的原因。”
曾遭受八年家暴的曾芮秋勇敢离婚,带着孩子展开新生活,从“受害者”变为“胜利者”。(叶振忠摄)
结婚五年,曾芮秋生下第二个女儿,但丈夫继续向她施暴。家人劝她离婚,但她担心一个人无法抚养两个孩子,加上丈夫向来疼爱孩子,她担心离婚后,孩子会失去父爱,所以一直忍耐,直到有一次丈夫动手打大女儿。
“当时大女儿八岁,我丈夫喝醉酒打我时被女儿看见。她上来阻止却被父亲推撞到墙上。”
隔天她带着孩子离家投靠亲友,申请个人保护令,然后办理离婚手续。
现在生活已重返轨道的她,加入“我们能做到”活动担任宣导大使。她公开自己的经历,希望鼓励更多受害者求助,同时有助于提高人们对家暴的意识,拒绝任何形式的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