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3

与员工合谋少报薪水 35雇主被取缔 还清拖欠公积金

为了每月有更多现金进口袋,常常有员工主动提出不足额缴交公积金,有雇主以为答应这样的要求是在体恤员工,不想这却是触犯公积金法令。

经营杂货店的赵志辉(化名,50岁)在2002年至去年7月,应员工要求不足额呈报员工薪水,让他们每月少缴交公积金。不料员工后来反悔,向公积金局投诉。

东窗事发后,赵志辉不仅得替员工补缴这些年拖欠的公积金,还得偿还高额利息,总额达11万4171元,直呼后悔当初“做好人”。

中央公积金局去年开始加强执法,取缔违反公积金法令的雇主。这个过程中,该局发现不少雇主和员工达成“私下协议”,合谋呈报较少薪水,以减少需要缴交的公积金款项,有的甚至不缴交公积金。

据公积金局提供给本报的数据显示,去年有17名曾和员工达成这类私下协议的雇主,被该局责令后还清之前拖欠的公积金款项;今年截至10月,则有18名这样的雇主。

另有不少雇主在这两年内被发现和员工合谋逃避或少缴公积金,目前还在分期偿还拖欠款项。

公积金局也透露,2012年至今年10月还清拖欠款项的合谋个案中,总共涉及43名员工,雇主拖欠的公积金总额近20万元。这是公积金局首次披露雇主和员工合谋违例的数据。

月入逾50元就得缴公积金

根据规定,无论员工做全职、部分时间还是合约工作,只要月入超过50元,雇主必须替员工缴交公积金。

公积金局执法署长黄福强说:“按照公积金制度,雇主每月得负责收取员工必须缴交的公积金款项,连同雇主需要缴交的部分一起按时呈交给公积金局。”

这意味着雇主即使是应员工要求,少缴交或没有缴交公积金,也被视为违法。黄福强说,在这类合谋个案中,雇主一旦被查出违例,不仅得支付拖欠的雇主部分公积金,也得补缴原本应由员工缴交的部分,他们还须支付拖延利息,每月利率高达1.5%,年利率是18%。

受访雇主告诉本报,经常遇到员工要求雇主“帮忙”,呈报较低薪水,以少缴公积金,这些多数是较年长员工。

赵志辉透露,他有10多名员工,让他“中招”的是四名员工,当初他们主动请他少报薪水。“1000元的薪水,他们要我报800元,所以只要以800元缴公积金,另外200元我会照给他们,这样他们就会有更多现金。”

他说:“他们说缴公积金后现金不够用,我以为帮他们是体恤员工,没想到后来他们离开公司,就去投诉我没有给足公积金。”

根据条例,如果员工薪水是1000元,雇主必须根据这个数额缴交雇主部分的公积金。换句话说,雇主呈报员工薪水只有800元,等于从中得利,没有缴足雇主应为员工缴交的公积金。

赵志辉目前正在分期补缴拖欠的公积金,虽然感到冤枉,他坦言:“毕竟是触犯法律,应该接受惩罚,希望其他雇主不要犯同样错误。”

新加坡综合洗涤集团总裁曾台邦受访时也透露,有相当一部分本地员工在申请工作时会提出不要公积金或要求雇主呈报较低工资。

他目前有约300名员工,本地人占60%,约有三四十名年长员工。曾台邦说:“提出这样要求的一般是上了年纪的员工,他们觉得存钱在公积金户头用途不大,而手头上的现金比较紧,所以要求我们这么做,但是这触犯条例,不能答应,我们宁可给他们加一点薪水,帮他们应付生活费上涨。”

公积金局数据显示,去年共有2640家公司没有为员工缴足公积金,另有1360家公司根本没有替员工缴交公积金。在这些公司就职的1万1000名员工,总共被拖欠940万元公积金款额。
联合早报
杨丹旭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