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的刑事法律援助计划将分四个层面,包括提供无须出庭的服务,如写陈词信给总检察署、准备求情书、草拟辩护理由,至少可让3000人受惠。
联合早报 傅丽云 报道
2013年12月07日
政府将直接拨出更多资助款项给刑事法律援助计划,提升它的能力以扩大承接案件的服务范围,让更多无经济能力的被告受惠。
律政部长尙穆根昨天在回教律师协会举办的第一个讲座上说,扩大的刑事法律援助计划(Criminal Legal Aid Scheme,简称CLAS)将分四个层面:
第一层:让所有被告知道有提供法律咨询和律师代表的途径,以及相关社会服务机构的援助;
第二层:为带有坐牢刑罚的被告,提供基本的法律咨询;
第三层:提供无须出庭的服务,包括写陈词信给总检察署、准备求情书、草拟辩护理由。估计有多达3000人可以在第三层的援助下受惠;
第四层:这3000人中,每年将有多达1000人会有律师代表。
目前每年有1万2000人被控,当中至少有半数没有律师代表。刑援计划扩大后,预计有约3000人能从第三和第四层的援助中获益,而获律师代表出庭的被告,也将从每年的约300人增至1000人。
尙穆根说,刑援计划每年平均收到1000人的申请,但只有两三百人获得援助,而这项计划所能提供的援助也有限(目前只援助在15项法令下被提控的被告,包括滥用毒品、杂项、刑事法典、防止贪污、破坏公物等法令),新的措施将解决这些问题。
他说,政府拨出更多款项,意味着刑援计划将可加强能力,为更多被告提供援助。这些拨款也将用来支付免费代表被告的律师,作为象征式酬金或弥补开销。
不过,部长强调,必须慎重使用公款,不能用来援助富裕的被告和无诉讼利益(unmeritorious)的案件,确保刑援计划不会被滥用。
他说,英国政府每年花两亿英镑在法律援助方面,却被一些资产被冻结的富裕者滥用,而新西兰政府则面对法律援助金显著增加的问题。
我国政府因此必须一开始就制定一个公平、谨慎和可行的制度,并同时让社会更具包容性和富有温情。
委任独立委员会监控
尙穆根说,政府也将委任一个以高庭法官为首的独立委员会,成员包括法庭、律师公会和律政部的代表。他们将负责监控政府拨给刑援计划资金的使用、探讨所援助的罪行类型、支付能力调查的类型、以及探讨案件有无合理的抗辩理由。
刑援计划现由新加坡律师公会无偿服务(Pro Bono)办事处负责,律师公会估计将需要多200名刑事律师,才能使扩大的刑援计划成功。
他说,为了避免出现耗费显著资源调查和评估案件、把公款拨给检控单位检控被告后,又同时用公款协助被告抗辩的情况,政府过去都没有直接拨款给刑援计划,而是从2007年起,通过律师公会支持无偿服务。不过,律政部探讨这个问题已有一段时日,决定今后直接协助和支持这些刑事个案。
无偿服务办事处总监林宇德说,该办事处有约300名义务律师,每年协助350个无偿案件。
他说,政府每年的拨款从六年前的20万元增至今年的40万元,这笔钱充作刑援计划、慈善机构的无偿服务、社区法律诊所等费用。他对政府愿意增加和直接拨款给作刑援计划表示欣慰。
承办至少30起无偿案件的阿莫勒律师说,增加拨款来扩大无偿服务,说明政府关心无偿课题。
至于让义务律师享有象征式酬金,他说:“早就应该这么做了。新加坡不是贫困国家,让律师享有一些酬金是应该的。付费并不会抹杀义务服务的精神,反而有助于改变一些人对义务律师的印象,因为这些人认为免费律师一般没尽全力。”
江佑贤律师也承办了至少30起无偿案件,每次获得象征式的费用抵消交通和复印等费用。他认为,让义务律师获象征式酬金,应该会鼓励一些律师从事无偿服务。“但从事无偿服务的主要动力,还是应该是秉持服务有需要者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