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昨天宣布“谢绝来电”新豁免条例,商家接下来在“谢绝来电”服务生效后,无须核对消费者的号码是否有注册,仍能透过手机短信和传真信息向熟客、现有订户或会员等促销有关联的产品和服务。
这表示,即使一些公众已向“谢绝来电”(Do Not Call Registry)登记处注册,在该服务明年1月2日生效后,仍可能收到商家传来的宣传和促销短信与传真信息。
委员会昨天公布一系列“谢绝来电”登记指导原则,也宣布新豁免条例。根据新条例,商家将可继续发信息向他们促销有关联的产品和服务,但必须在同一个媒介为客户提供“退出”的选项,并通过信息清楚列明。
新豁免条例不包括通话行销,换言之,商家若要拨电给客户进行促销,仍得付费并提交电话号码给“谢绝来电”登记处过滤与核对。
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在文告中指出,在宣布“谢绝来电”登记处明年1月投入运作后,有商家指出,尽管一些客户已注册自己的电话号码,但仍希望收到促销信息。
委员会主席梁景泰说:“豁免条例将为商家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允许他们在减少对消费者的干扰的情况下,继续服务现有客户。”然而,一旦客户选择“退出”,商家在30天后就必须终止短信或传真服务。
委员会昨天公布的“谢绝来电”登记指导原则列出不同例子,让商家了解应通过什么方式征求客户同意接收行销信息,以及如何在短信与传真信息中表明公司身份与联络资料等。
银行与保险公司昨天受询时均对新指导原则和豁免条例表示欢迎,尤其指豁免条例提供更高的灵活性。大东方人寿保险发言人指出,公司已设立新资料保护管理部门,管理公司所有资料保护事宜。“我们的资料保护管理部门正检讨应如何有效实施系列新措施。”
职总英康认为,新豁免条例为客户提供了选择。“通过客户的反馈,我们知道一些保单持有人不介意接到有关我们的产品与服务的短信或电话。一些客户也告诉我们,他们觉得这些资料对他们有益。”
星展银行发言人则指出,新指导原则为银行提供更清楚的指示,银行将尊重客户,确保客户的隐私不被侵犯。
对于新豁免条例,已向“谢绝来电”登记处注册的民众则反应不一,但多数表示能接受新条例。陈育能(29岁,审计师)指出,当初向登记处注册就是希望不被任何促销短信或电话干扰,但可以理解新条例能协助商家继续与客户保持联系。
他说:“至少短信里会有退出的选项,我应该会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要继续收到商家的短信。选择还是在客户的手里。”
“谢绝来电”登记处本月2日起接受公众注册。委员会昨天透露,自开放注册至今,“谢绝来电”登记处已为约35万个电话号码进行注册。
若要查询更多有关新指导原则的信息,民众可上网www.pdpc.gov.sg/resources/advisory-guidelines了解详情。
联合早报 黄伟曼
2013年12月27日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