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案获国会三读通过成为法令后,跟踪将首次成为罪名,骚扰受害者也将可以向法庭申请保护令。
律政部将推出全新的防止骚扰法案,更好地保护人们免受职场、校园及网络骚扰。新法案获国会三读通过成为法令后,跟踪将首次成为罪名,骚扰事件受害者也将可以向法庭申请保护令。
律政部长兼外交部长尚穆根将在下周一在国会为防止骚扰法案提出一读。律政部希望这一新的法律将为人们提供一系列自助措施、民事补救和刑事惩戒,以更好地保护人们免受骚扰或反社会行为之苦。
律政部近一两年来就骚扰课题进行多方咨询和研究,于去年11月宣布将提呈法案以改善骚扰情况。它最终决定将《防止骚扰法》作为全新的独立法令推出,而不是修正现有的法令,这一做法也符合多数利益攸关者早前表达的期望。
针对新法案,尚穆根曾指出,受害者应先通过个人力量进行自助,用其他方式纠正或补救,迫不得已再采取刑事行动。
法案包括多个自助措施(self-help)和民事补救(civil remedies),其中一大亮点是:骚扰事件受害者将得以通过申请保护令来遏制他人的骚扰行径。
受害者可以向初级法庭申请保护令或加急保护令,要求骚扰者住手。如果涉及有侵犯性的网络内容,当事人也可以通过保护令来要求骚扰者或第三方撤下相关内容。第三方包括刊登骚扰性内容的网站或传播该内容者。
违反保护令者将被视为触犯法律。
由于受害者可以自行申请保护令,无需律师代表,这一措施相信能够减少受害者的开销,并让骚扰更快结束。
没将防职场骚扰列为雇主职责
妇女行动及研究协会表示失望
作为律政部针对骚扰课题的主要咨询对象之一,妇女行动及研究协会(AWARE)对出台保护令表示“尤为欢迎”,并建议简化申请程序,“因为受害者不应该去承担大笔律师费或者应付复杂且令人望而却步的繁琐手续。”
另一方面,妇女行动及研究协会对法案没有将防止职场骚扰列为雇主的法律职责表示失望。
新法案主要针对违法个人,受害者可以将骚扰者告上法庭,但所在公司或机构不会被视为违反法律责任。
除了加大自助和补救措施,法案也对现有的骚扰罪名加强法律制裁,并将现有法令给予警员等公务员的保护,扩展到公共服务人员,包括医护和公共交通领域。
目前,骚扰事件受害者主要依靠杂项(公共秩序和骚扰)法令、妇女宪章或放贷人法令诉诸法律。如果对方的骚扰含有严重威胁,则触犯刑事法典第503节刑事恐吓条文。
杂项法令对蓄意骚扰的刑罚仅有罚款;新法令将增加监禁,罚款上限也大幅增加,重犯的刑罚更是加倍。
此外,新法令将扩大骚扰罪行涵盖范围,加入针对盯梢、网络欺凌等行为条文。
盯梢条文对身在国外的骚扰者同样适用。比如,一个人如果从国外对身在本地的人进行没有正当理由的跟踪或监视,并且前者知道后者是会在本地的,那他就触犯了盯梢条文。
触爱网络健全服务(TOUCH Cyber Wellness)副经理庄贻杰指出,目前的法令不足以对付网络欺凌,尤其当人们通过社交网站发出不具诋毁或威胁性,却造成情感困扰的信息或评论时。现有法令也缺乏对网络欺凌者的明确制裁,尤其当违法者身在国外却通过网络进行骚扰。
庄贻杰说:“法案将带给受害者和旁观者力量,让他们勇于发出声音,而不是默默忍耐的一群,纵容网络欺凌等骚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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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
王舒杨
2014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