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07

控状修改后 小印度骚乱首个被告认罪

原被控在小印度纠众骚乱的一名印度籍客工,在控方修改控状后认罪,成为首个认罪的被告。

被告真纳巴·维加耶拉古纳达(32岁)昨天承认参加非法集会,之后不听从命令离开,扰乱公共治安。

控方促请法官判处被告坐牢四到六个月,但律师指被告“在错误时间出现在错误地方”,要求法官不要判处监禁超过三个月。

案展10日判刑

珍妮花玛莉法官需要时间考虑,案展本月10日判刑。

被告案发时是一名建筑工人,昨天认罪时,控方当庭播放由公众拍摄,以及安装在私人巴士上的摄像机及地铁站闭路电视拍摄的现场画面。

事件是因一名印度籍建筑客工被一辆私人巴士撞死而引发。去年12月8日晚上9时27分,甘榜爪哇邻里警局在接获当时在跑马埔路巡逻的辅警的报告,获知那里发生车祸、现场聚集许多人,立即派警员到现场。交警和民防部队也派遣人员到场。

根据调查,当天晚上8时30分,私巴司机李金发(55岁)将巴士停在德卡巷载客工回宿舍。约9时15分,建筑客工撒迪维(33岁)上巴士。女跟车员黄月雯(38岁)发现他喝醉酒,把短裤脱掉,于是叫他下车。撒迪维下车,巴士开走。李金发感觉车轮碾过东西,停车检查时发现撒迪维被压在车轮下。

一群人涌来,生气地向李金发和黄月雯喊叫,一名男子甚至恐吓攻击李金发。李金发和黄月雯赶紧上巴士。

大约9时30分,约有100人围住巴士,大喊大叫,一些人丢石头、酒瓶、水泥块、垃圾桶及水沟盖等。在场警员劝他们冷静,但他们置之不理。

更多警员和民防人员到达现场。警方用救生绳和盾将愤怒的群众和巴士分开,以便民防人员救出撒迪维。大约9时54分,撒迪维被救出,但已伤重不治。

这时,现场约400人变得粗暴,难于控制。黄月雯遭殴打。

大约10时08分,黄月雯和李金发被救出,群众用东西丢他们和护送他们的制服人员。

群众破坏救护车和私家车,并推倒警车。有人放火烧警车、救护车和电单车。警察机动部队多次发出警告,要群众散离。

被告当天晚上和朋友喝了酒后,走到加宝路的Kodai餐厅买食物,但餐厅已关门。他们看到有人害怕地跑,并听一些人说警方不准人们往餐厅方向走,但他们不理会。

两人在餐厅听见警方发出警告,要他们散离,也看见机动部队,但他们不理会,还喊餐厅员工开门做生意,卖酒给他们。

这时,警员进入餐厅,要逮捕被告等。被告企图逃跑,但最后被捕。

苏尼尔律师为被告求情说,被告根本不在车祸现场,不清楚发生什么事。此外,被告并没喝醉酒。他是去餐厅买食物。

律师说,被告在餐厅呆约五分钟,正准备离开时,警员便进来。尽管这起事件后果严重,但被告的罪行是最低的,法庭的判刑应该对被告公平。

但主控官瑟拉古玛拉副检察司说,这起骚乱是40多年来最严重的干扰公共秩序事件,法庭的判刑必须考虑这个背景。

他说,虽然被告没破坏财物,但他应该清楚当时的情况。要餐厅关门是警方的指令,被告在餐厅大喊大叫,不肯离开。在这样的骚乱事件中,警方必须尽快控制局势,被告的行为不能允许。

共有25名印度籍男子被控,其中一人是游客,其他是在本地工作的客工。他们的案件在审前会议阶段。(人名译音)

总检察署:深思后才修改控状

总检察署是在仔细考虑被告在骚乱事件中的参与程度,被告律师的陈情,以及被告愿意认罪,而决定修改控状。

总检察署发言人说,这将能确保司法公正,与此同时,公众利益获得保障,从而迅速和公平地处理这起案件。

发言人说,总检察署认真看待这起案件,基于公众利益,必须将涉嫌小印度骚乱者控上法庭,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过,每个被告的情况不同,罪行也不一样。

(联合早报

侯启祥

2014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