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口头询问
近期有马来西亚媒体报道指柔佛州有意探讨新马52年前签署的水供协定,提高卖给新加坡的生水价格,但律政部长兼外交部长尚穆根指出,马国政府明白我国对水供课题的立场,既然马国至今没有正式提出相关要求,我国现阶段无须针对调整生水价格会否影响双边关系多加揣测。
尚穆根昨天在国会答复议员李玉云(三巴旺集选区)的口头询问时重申我国对这个课题的立场。他表示,在1962年水供协定下,签署国在25年后可重新检讨协定条款,但马国政府考虑到柔佛依赖新加坡提供净水,调高生水价格不会带来益处,因此它在1987年经过“仔细考量”后,“有意识地选择”不调整水价。马国也因此失去检讨水价的权利。
尚穆根指出,我国已多次向马国,包括其最高层级领导表明立场。他引述马国外交部长阿尼法上个月17日的表述,强调马国政府明白我国的立场。阿尼法当时说:“协定就是协定。我们签署协定,就会遵守。若认为有必要检讨,我们会提出,若对方愿意,我们可展开协商。”
尚穆根说,从阿尼法的声明可看出,马国会遵守协定,这是无需怀疑的。
马国决定不调整水价
我国才投资造水坝
他说,马国1987年决定不调整生水价格,促使我国做出几项投资决定,这些决定也都对马国有益。他举例说:“若马来西亚1987年行使检讨生水价格的权利,新加坡也许会针对柔佛河的发展,采取不同的投资决定,例如不投资建造林桂(Linggiu)水坝。”
我国在1990年决定斥资超过3亿元,在柔佛河上游兴建林桂水坝及滤水设施。按照1962年水供协定,新加坡以每1000加仑3分令吉的价格向马来西亚购买生水,柔佛则以每1000加仑0.5令吉,每天向我国购买1600万加仑处理过的净水。
尚穆根指出,每1000加仑0.5令吉的净水价格,只占我国滤水成本的一小部分。他也强调说,兴建林桂水坝为马来西亚带来好处。例如,到了旱季,公用事业局可把水坝存储的水释放入柔佛河中,调节水流,允许柔佛和新加坡抽水使用。
联合早报
2014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