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拥有公平平等的税制——低收入国人所得的转移支付远比缴交的税务多,中等收入者的税务负担比许多发达国家都低,而收入最高的两成国人所缴的税则占总税收的52%至53%,这一比率比英国还要高。
尚达曼说,在新加坡人人都得缴税,“大家都要(为社会)做出贡献,但富裕的人须贡献更多,而需要帮助的人,则会获得比所缴的税务更多的福利。”
他以消费税为例指出,我国的累进税制是对于整个系统而言,而不是某项特定的征税条例。尽管消费税本身是一项累退税(regressive tax),但政府在调高消费税时,也同时提高家庭津贴、教育补助等福利,来抵消消费税增长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
尚达曼也通过图表说明,低于平均收入的50%家庭通过各种社会转移措施所得的福利远高于他们所缴的税款,高收入者则正好相反。在过去十年间,低收入家庭所得福利占家庭收入的比重显著增长,证明我国的税制是累进式的。
他说:“不管我们未来通过何种途径来增加财政收入,都要维持这一公平、累进的税制及社会转移系统。”
我国税制的另一个特点,则是中等收入国人享有的低税率。尚达曼展示的图表显示,新加坡中等收入员工的税务负担(所得税+消费税)指数仅29,不仅远远低于德国(160)、英国(159)、美国(100)等欧美国家,甚至比同在亚洲的香港(55)还要低。
尚达曼指出,这是因为大部分国人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低收入者仅需支付消费税。即使算上女佣税、拥车税等其他税务,新加坡对于中等收入群体来说,仍然是一个低税国家。
他说,政府在帮助中等收入群体提升收入的同时,也让他们保留更多个人所得。因此,未来用于援助低收入群体的款项,仍将主要来自对高收入群体的征税。
尚达曼说:“我们要维持中等收入群体的低税率,让他们尽可能保留更多收入,那必须是我们的原则。”
联合早报
2014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