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丰收教会牧师陈一平和四名副手,串谋不诚实地挪用巨额公款来打造何耀珊流行乐事业,完全是按精神领袖康希的指示和对他的信任而行事。可是,无论动机如何纯洁或对领袖的信任多坚定,也无法让他们逃避罪责。国家法院裁定康希和五名副手所有罪名成立。
首席法官施奇恩说:“或许能说他们所有人都认为,既然没有打算造成永久损失,他们就没不诚实地造成不当损失,但这是建立在他们对康希毫无怀疑的信任和相信跨界计划会成功。因此,他们自我说服,暂时使用教会的基金在道德和法律上都是允许的,尽管他们知道这不是。”
虽然法官把矛头指向康希,但他没对这名牧师作进一步的评语。不过,法官也指出,没有证据显示六名被告从中得到不当的利益。
与妻子何耀珊共创教会的康希(51岁),在2003年化解了会员公开指摘教会用公款堆砌何耀珊歌唱成就的危机。不过,他自此决定不再由教会直接资助何耀珊的唱片,来推动借助她的流行乐吸引非教徒的“跨界计划”。
跨界计划过后要扩展到美国,希望何耀珊在当地乐坛取得亮眼成绩,再转攻中国等其他国家。可是,她进军美国的处女英语专辑经费飙涨。
康希、陈一平(42岁)、教会前投资经理周英汉(55岁)、教会前后两任财务经理黄玉音(38岁)与陈绍云(39岁)及时任管委会成员的林岭恒(47岁),于是通过教会认购唱片制作公司Xtron Productions的1300万元债券,以及会员哈纳菲的玻璃制品厂The First National Glassware(简称Firna)1100万元债券集资,来应付何耀珊的高额制作费。
法官昨天宣判时说,教会在2007年和2008年分别认购Xtron债券和Firna债券,纯粹是被告把教会资金转给两家公司的借口而非真实的投资。此外,教会投资周英汉公司的基金,也只是要制造发售债券的公司已向教会赎回债券的假象。为了避免假象被揭穿,其中四名被告进而做假账以欺骗审计师。
康希与三名男被告闻判时神情木然,黄玉音和陈绍云则双眼泛红。座无虚席的庭室气氛沉重。
控辩双方将在11月20日就刑罚作口头陈词,法官之后才判刑。
由康希等被告控制的Xtron,都指望靠何耀珊的美国唱片收入向教会赎回债券。同样的,Firna也计划用何耀珊的唱片销售收益而不是玻璃制品厂的盈利来赎回债券。
可是,康希等被告都清楚何耀珊在亚洲的唱片销量欠佳,甚至让Xtron造成亏损。因此,针对他们是真的相信何耀珊在美国的唱片销量会远超于20万张,进而有足够收入能向教会赎回两份债券的证词,法官表示无法接受。
康希曾解释,当初不由教会直接资助何耀珊的唱片,是以免让人误会她的歌唱成就并非辉煌,且是由教会用钱堆砌的。对此,法官说:“证据显示她被视为的成功是被夸大的……”
此外,法官指出,被告知道最终可能得用教会基金来赎回债券,但建堂基金的有限用途并不包括资助跨界计划。对于被告形容债券交易是结合传福音和经济回报双目的的投资,法官说:“这是贴上创意标签,企图歪曲和夸大‘投资’的简单意思。被告完全是为了合理化过去的行为及建堂基金的滥用,而捏造了这些标签。”
周英汉要上诉
其他被告稍后决定
法官裁定被告罪成的判决,似乎只为这起两年来断断续续进行了140天的马拉松审讯画上逗号而不是句点。周英汉已表明上诉,其他被告则有待研究判词后才决定。
康希没有对裁决发表看法,但何耀珊事后代表教会管理董事会发表华英文文告,表示对裁决结果“感到失望”。
康希等男被告以100万元保释待判刑,两名女被告的保释金则各为75万元,保释金总额550万元。
联合早报
2015年10月22日
法官: 六被告共谋挪用公款 各司其职图瞒天过海
城市丰收失信案裁决
法官指出,康希等六名被告为挪用教会公款而不同程度地卷入两个阴谋,一个是挪用建堂基金支持何耀珊的“跨界计划”,一个是用教会款项营造债券赎回的假象,蒙骗审计师。“在考虑谁是共谋者时,我无法找到任何理由将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人排除在外。”
六名被告虽然在案件中的参与程度不同,却各司其职,共谋瞒天过海,都是“整个机器中不可或缺的零件”。
审理城市丰收案的国家法院首席法官施奇恩,在宣读15页的口头裁决时做出上述结论。
由于本阶段只是裁决罪名是否成立,法官并没有针对每名被告的具体情况区分罪责。
施奇恩指出,康希等六名被告为挪用教会公款而不同程度地卷入两个阴谋,一个是挪用建堂基金支持何耀珊的“跨界计划”,一个是用教会款项营造债券赎回的假象,蒙骗审计师。“虽然他们各自的知情和参与程度不同,但在考虑谁是共谋者时,我无法找到任何理由将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人排除在外。”
在法官看来,所有被告都选择支持“跨界计划”,并为了实现该计划而参与各种相关活动。“跨界计划已经成了一套面面俱到的逻辑,让他们合理化自己的信念和行为,只要能促成计划,不惜展开任何权宜之计。普遍心态是为了在短期里应急;只要有望取得长期利益,就值得铤而走险,采用一些不当手法。”
呈堂证据显示被告胆大妄为
信念和动机是本案被告用以抗辩的主要根据。所有被告坚称所作所为都是出于对教会的热爱,以及对传教愿景的追求。断断续续进行了两年多的审讯中,大量电邮、手机短信和不同形式的文件被呈堂,包括被告之间、与律师和审计师,以及和负责打造何耀珊专辑的美国制作方之间的交流记录。辩方试图通过这些证据说明自身的清白,没有不轨信念或动机。
然而,法官指出,大量呈堂证据未必能证明清白。事实上,本案中的证据更显示出被告的胆大妄为。“他们过度自信,自以为他们能够在他人起疑之前,及时填补款项”。
法官认为,证据不但没有证明被告清白,反而强有力地证明了他们的“不诚实动机”和“自知心虚”。“大量证据说明,他们知道自己的做法不诚实,而我无法得出其他结论。”
至于被告多次指出,他们曾针对所作所为的合法性,咨询专业人士,法官认为被告并非真的在寻求建议,而是试图通过选择性地透露信息,拿到能支撑自己做法的建议。
法官:被告向专业人士隐瞒关键信息
六名被告被指在2007年至2009年通过教会认购两家公司Xtron Productions和The First National Glassware(简称Firna)的2400万元债券为幌子,共谋挪用教会基金。
法官认为,被告向专业人士隐瞒了一个关键信息,那就是教会仍然是幕后主导者,控制着Xtron公司。
庭审中曾披露,曾经负责教会审计的沈元成在2009年就教会账目提出疑问,但并没有从被告处得到令他满意的答案。被告也曾在电邮往来中形容他是“难应付”的审计师。
法官说:“被告从他们认为会支持跨界计划的专业人士那里,提供引导性的问题来寻求对方确认和支持;对被告不利的信息则立即驳斥或视而不见。”
六名被告各面对三项至十项控状,所有被告都被控的失信公款条文设有强制性监禁,最长为终身监禁。
在六人中,康希与林岭恒面对最少控状——各有三项挪用公款;陈一平、周英汉和黄玉音则有最多控状——各被控10项挪用公款和做假账;陈绍云则有三项挪用公款和四项做假账,总共七项。
何耀珊:裁决令人失望 会研究判决征询律师意见
康希的妻子何耀珊对支持者表示感谢,并指出虽然裁决结果令人失望,但在五年多的调查和审讯中,始终从信仰中汲取力量。
何耀珊(45岁)昨天在法官宣布裁决后,代表教会管理董事会发表中英文文告。何耀珊也是教会执行总监,以及城市丰收教会共同创办人。
文中说:“法官已经下判,当然我们对此结果感到失望。即便如此,我知道康牧师与其他人正仔细研究判决,接下来他们会向各自的律师征询法律意见。”
何耀珊也在文中感谢支持者:“你们在这期间向我与康牧师表现的爱和支持让我们感动不已。我们感谢你们一直为我们祷告。请继续为康牧师、陈牧师、岭恒、绍云、玉音和英汉代祷。”
另一方面,新加坡基督教会协会也在昨天发表文告说,对六名被告罪名成立“感到难过”,并鼓励城市丰收教会领导者“在这艰难时刻继续给予其教友精神提振”。
文告还说:“我们希望并祈祷,整起事件能带来益处,尤其作为一种提醒,在管理款项方面,要对教会管理更加注重。……我们也希望向所有国人保证,虽然在我们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我们也会引导并督促基督教社群成员,始终要遵守本国法律。”
2015年10月22日
何耀珊:这漫长时期对六人、亲友及教会都非常艰巨
(联合早报网讯)“这漫长的时期的确非常艰巨,不单单是对这六人而言,也包括他们的家人朋友和我们教会会众。”
城市丰收教会共同创办人何耀珊(45岁)代表教会管理董事会发表文告。文中说:“法官已经下判,当然我们对此结果感到失望。即便如此,我知道康牧师与其他人正仔细研究其判决,接下来他们会向各自的律师征询法律意见。”
自行辩护的教会前投资经理周英汉在休庭后受访时表示,确定将在判刑后提出上诉。
跨越两年半的城市丰收教会一案今早裁决。国家法院首席法官施奇恩在国家法院一号庭宣布,康希牧师等六名被告全部被判罪名成立。双方将在下月20日早上9时半,对判刑进行口头陈词。
六名被告被指在2007年至2009年通过教会认购两家公司的2400万元债券为幌子,共谋挪用教会的建堂基金,并用其中1300万元来打造康希妻子何耀珊的英语唱片。陈绍云与其中三人涉嫌再失信2660万元来赎回债券,以掩饰之前挪用公款的罪行。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