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12

贾古玛 : 联合研究填海工程影响 我国希望与马国 尽早设立专家团

新加坡希望能尽早与马来西亚进行协商,以共同设立独立专家团,对新加坡的填海工程所造成的影响进行联合研究。

外交部长贾古玛教授昨天在外交部同国家发展部长马宝山一起举行的记者会上指出,海洋法国际法庭前天所作的判决,驳回了马国的申请,新加坡因此得以继续进行填海工程。

“我们同意并欢迎法庭的判决。事实上,这跟我们向法庭提出的建议和所作出的保证相符合。”

贾古玛教授强调,新加坡将实现所作出的承诺。而事实上,在马国入禀海洋法国际法庭之前,新加坡就已准备和马国进行联合研究、交换资料以及进行协商。

他指出,整个事件是因马国以采取“预防性措施”为由,要求法庭禁止新加坡进行填海工程而起,如果法庭判新加坡必须停止填海,新加坡当然会遵守。

他表明法庭要求新马进行合作及协商,对新加坡来说完全不成问题。不论是跟马国协商、交换资料或实现新加坡在法庭上所作的承诺,新加坡都已做好准备。

贾古玛教授指出,新加坡展开填海工程时所秉持的指导原则是不能损及马国的权益以及严重破坏海岸环境,并且已在海洋法国际法庭上重申了这样的原则。

“正如我们向马国和海洋法国际法庭所保证的,我们向来在进行填海工程时都遵守这样的原则,以后也是如此。”

马宝山指出,新加坡在进行填海工程时,一直都在留意所可能造成的影响,也会根据所产生的影响进行调整。

他举乌敏岛上的仄爪哇红树林沼泽地为例指出,当政府听取了专家的意见后,便改变了原本的决定,放弃了在那里进行填海的计划。

对于马国是否可能在成立独立专家团和双方进行协商时拖延时间的问题,马宝山说法庭规定两国所成立的独立专家团必须在一年内完成研究报告,并且强调两国应及早完成对德光岛“D区”填海工程的中期研究报告,双方因此必须尽早开会讨论成立独立专家团的事宜,并且对如何进行联合研究取得共识。

贾古玛教授指出,海洋法国际法庭这次进行的聆讯具有更深广的意义,因为这显示了新马两国能够透过和平及友好的方式,由第三方进行调解或仲裁来解决悬而未决的双边课题,并遵守有关的判决。

他说,这是成熟的解决问题方式,说明两国都能遵守国际法,不论是填海、水供、白礁主权纷争以及其他悬而未决的双边课题,都希望在不发生冲突和导致双边关系紧张,同时又不损害整体双边利益的情况下解决问题。

判决对我国是个理想结果

他指出,法庭的判决对新加坡来说是个理想的结果,因为这项判决允许新加坡继续在大士和德光岛进行填海工程。此外,法庭也强调新马双方互相合作的重要性。

虽然双方都可以从自己的角度去诠释法庭的判决,但是贾古玛教授已注意到马国副首相阿都拉巴达威和外交部长赛哈密都接受了法庭没有禁止新加坡填海的裁决。

阿都拉副首相指出,如果法庭决定禁止新加坡继续填海,马国将会很高兴,但是既然法庭已作出不同的判决,他希望独立专家团能尽快组成。

对此,贾古玛教授说:“我们的立场是双边协商和谈判本来就不应该带上法庭,而是应该由两国政府去处理。现在既然带上法庭了,我们也重申了我们的保证。法庭也注意到我们的保证,它的判决反映了新加坡的保证,也反映了新加坡政府的立场。

-联合早报
200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