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局前副司长辜声伟和前经理林嘉明承认滥用职权诈骗该局1218万元。控方促请法官严惩两人,判辜声伟入狱20至24年、林嘉明监禁16至20年。法官将在下周五(4日)下判。
土管局科技与基础建设部前副司长辜声伟(41岁)和同部门前经理林嘉明(38岁)昨天承认在2007年11月至去年3月,与七个外人和11家供应商里应外合,虚构282份资讯科技系统维修合约,诈骗该局1218万余元。
这相信是近年来公务员涉及的最大一起欺骗案。
除了欺骗土管局,辜声伟也于1999年7月至2007年3月在最高法院和知识产权局任职期间犯案。知识产权局的损失为28万5800多元,最高法院的则不详。换言之,辜声伟在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局和土管局任职的十年内,先后欺骗这三家机构。
辜、林求情时内讧
辜声伟和林嘉明干案时都是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IDA)的职员,被委派到上述公共机构工作。
辜声伟面对372项罪名,其中360项欺骗,余项是用赃款来置业、买豪华汽车等洗黑钱罪名。林嘉明则被控309项控状,即281项欺骗罪和28项洗黑钱罪。控方分别以55项和49项罪名提控辜声伟和林嘉明,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虽然辜声伟和林嘉明欺骗土管局时合作无间,但他们昨天由代表律师求情时却闹内讧。由苏峇士律师和苏尼尔律师代表的林嘉明称,当他在商业事务局接受调查时,人在国外的辜声伟拨电找他,提议他接受150万元当代罪羔羊,承担一切罪责。然而,辜声伟在庭上通过拉维达帕·星律师否认企图收买林嘉明。
林嘉明也声称辜声伟看准他陷入财务困境而提议诈骗土管局。林嘉明去年想洗手不干时,辜声伟要求他帮忙最后一轮涉及53项价值300万元的交易。他觉得辜声伟曾帮助他,所以继续协助后者,可是他声称自己没在那一轮罪行中获利,指辜声伟独吞了所有赃款。
不过,辜声伟辩称是两人商量后干案,且他根据过去的安排与林嘉明分享最后一笔赃款。
控方无法断定林嘉明对辜声伟作出的指责是否属实。
可是,控方披露两人在土管局的干案手法。辜声伟和林嘉明设法避开采购制度中的把关措施。由于辜声伟只能批准不超过6万元的合同,否则需要第三人的同意,所以虚构的合同价值都在这个限额以下。
涉及款额不超过3000元的小额合同,林嘉明会提议发出合同,获得辜声伟的同意后,便由早已获林嘉明选中的供应商开票向该局索款。林嘉明确认发票后,由辜声伟批准。该局财务部收到发票后,发电邮向林嘉明确认供应商已提供物品或服务,进而征求辜声伟的同意放款给供应商。
至于3001元至8万元的合同,则得根据政府的规定通过“政府电子商务中心”(简称GeBIZ)采购系统发出。林嘉明在得到辜声伟同意后,由GeBIZ发出采购合同。
一般上,林嘉明会进入GeBIZ代供应商投标。他都是在公开招标结束,掌握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后,为共谋的供应商以最低价格投标。
另一方面,辜声伟在高等法院和知识产权局工作时,也向当时的上司推荐发出采购合同给外面的公司,但隐瞒自己也参与那些公司的管理工作且分享利润。
控方要求法官严惩辜声伟和林嘉明时指出,他们多年来滥用职权欺诈公共机构、违背信任和有条理地用赃款置业等掩饰罪行、其罪行难以侦察以及削弱公众对政府采购制度的信心。
辜声伟和林嘉明的亲友昨天都没有出庭旁听。
(联合早报网 2011年2月21日)
土地管理局前副司长辜声伟和其下属林嘉明被控欺骗千万元巨款案,转移高庭审理。
控方基于案件的严重性,申请将案件转移高庭审理。高庭法官在下判时有更大的权限,可以施予罪犯较重的刑罚。
较早前,被指跟他们串谋欺骗的前游泳教练何源德(31岁、译音)已经被治罪,面对195项共谋欺骗罪的何源德在认罪后被判坐牢10年。
被告辜声伟(40岁)案发时,在知识产权局担任资讯科技部门助理司长,林嘉明(37岁)是经理。
土管局去年6月发现该部门的一些付款不合法后报警,之后由商业事务局介入调查,揭发这起相信是近年来公务员所涉及的最大欺骗案。商业事务局至今已起回总值约1000万元的资产和现金。
辜声伟先被控上法庭,随后林嘉明和何源德被控。他们被指串谋利用10家公司诈骗,使土管局以为科技及资讯科技基础建设部门通过“政府电子商务中心” (Gebiz)采购系统维修及提升等服务,然后把合同发给包括何源德在内的供应商。辜声伟被指把骗来的钱拿去购买名车和公寓等。
之后,商业事务局把涉案的另外五名供应商控上法庭。他们的案件目前还在审前会议阶段。而商业事务局也在展开进一步调查后揭发辜声伟涉嫌欺骗知识产权局和高等法院。
辜声伟共面对372项控状,涉及款项高达1238万余元,林嘉明则面对309项控状。两人主要面对共谋欺骗罪,根据法律,欺骗罪的刑罚是坐牢长达10年及罚款。
辜声伟和林嘉明目前还押监狱,高庭定3月1日进行审前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