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2

名字特别 网络爆红 “蝙蝠侠”做贼吸毒判监



这名新加坡籍爪哇族男子的身份证上,姓名一栏写着Batman bin Suparman。Batman也是漫画英雄“蝙蝠侠”之意。(互联网)


新加坡“蝙蝠侠”有英雄之名却无侠义之举。这个姓名里结合了两个漫画英雄人物名字而爆红网络的男子,昨天因夜间破门行窃和吸毒等罪名遭判监。


自身份证约四五年前被人翻拍放上网之后,这个本名Batman,父亲名为Suparman的男子——蝙蝠侠敏超人(23岁,Batman bin Suparman)顿时成为网络红人。甚至还有人在面簿上为他设立专属页面,点击“赞”的人数已经超过1万人。

这名新加坡籍爪哇族(Javanese)男子,于今年6月至8月之间多次干案而被捕。

他共面对10项控状,指他在今年6月至8月之间偷哥哥的提款卡,数次盗提共850元、夜里破门行窃、试图擅闯商店,以及服用吗啡(morphine)。控方以其中三项提控他,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法官下判时考虑到被告是初犯,而且年纪尚轻,因此判他坐牢两年九个月。

根据案情,蝙蝠侠最早是在今年六七月间,因缺钱而从哥哥诺拉曼的住家偷取两张提款卡,之后四次到中峇鲁、红山等地的提款机盗提共850元现金。

之后他在8月7日至12日,一个星期内三次夜闯和试图擅闯德普路(Depot Road)一家桌球店,共偷走500元现金。

其中一次,他在凌晨约4时桌球店打烊后,试图从后门潜入店里但不果,他不愿就此收手,于是强行拆除店家装在墙上的通风扇,再伸手入内开启窗户锁头后爬窗而入。由于之前已经摸熟了店内的情况,他很快就找到存放现金抽屉的钥匙。

偷窃过程被闭路电视拍下

抽屉里有430元现金,他偷走其中200元,之后还小心翼翼地用布抹去四周留下的指纹,不过他没料到,自己的一举一动已经被闭路电视拍下来。

蝙蝠侠同月19日落网后,被验出尿液中有吗啡成分。


联合早报 魏瑜嶙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