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制度严格、公正和公平,我国法律并没赋予接到离境令的客工,在法庭上挑战遣送回国指令的权利。
针对两个公民组织先后发表声明,质疑没有经过审讯即遣送滋事客工回国的做法是否合理,律政部长尚穆根的新闻秘书兰德哈瓦(Praveen Randhawa)昨天回应说,两个组织混淆了被控上法庭者和欲进入新加坡或在新加坡逗留的外国人的权益。
她说,面对刑事指控的人在被判罪前,有抗辩的权利。然而,即将遭遣送回国的外籍人士,则无权在我国法律下,上法庭挑战相关指令。
她也说,客工来我国工作的一个条件是能够在特定情况下把他们遣送回国,这包括经内政部长评估他们是否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
兰德哈瓦指出:“以57名因参与小印度骚乱而遣送回国的客工来说,如果遣返他们是否之前须先上庭,他们将能在新加坡继续逗留一段时间。他们可能保释在外,获得在新加坡闲逛的自由,包括到小印度。如果不能保释,他们则会长时间在狱中度过,等待遣返。”
她认为,如果法律允许这些违例者留在新加坡挑战遣送指令,会有一些人可能更肆无忌惮地犯法,一些行为则会转入地下。
“每个国家都有权选择最合适的机制,我们的制度高度重视公民的安全,同时确保面对刑事指控的人享有相关权益。我们的制度是严格、公正和公平的。”
免费报章《今日报》分别在本月19日和20日刊登“公平劳务组织”(Workfair Singapore)的范国瀚和亚细安人权机制新加坡工作组(MARUAH)主席布蕾玛(Braema Mathi)的信函。前者认为冗长司法程序的成本不应该是遣送客工回国的原因,后者则觉得法庭所扮演的基本角色是保护所有人的权利,不论是本地人或外地人。
联合早报
201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