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7

18人委员会探讨改革 他杀罪行法律

律政部长尚穆根昨早在第二届“刑事法研讨会”上说,如何让整体他杀罪行(包括他伤致死)的架构合理化将是委员会审查的课题,这将包括重新调整谋杀的定义使之更为精确、区分谋杀和他杀、探索集体暴力事件(如纠众伤人)致死的事件,以及涉及童虐和强奸罪行的致死案件。

以律政部兼教育部高级政务部长英兰妮为首的一个委员会,正在积极探讨如何针对他杀(homocide)罪行的法律进行改革,以及研究处置智障罪犯的方案,预计未来几个月将向政府提呈改革建议。

律政部长尚穆根昨早在第二届“刑事法研讨会”上说,如何让整体他杀罪行(包括他伤致死)的架构合理化将是委员会审查的课题,这将包括重新调整谋杀的定义使之更为精确、区分谋杀和他杀、探索集体暴力事件(如纠众伤人)致死的事件,以及涉及童虐和强奸罪行的致死案件。

他指出,去年首季成立的委员会已在探讨强奸后谋杀的案件、涉及暴力性侵的致死案件,以及无法自我保护的孩童被虐致死的罪案,看如何处理这类罪行。

过去数年,本地就发生过几起很严重的案件,委员会也在审查这些个案,看是否把案件所涉及的恶劣因素归纳为加重刑罚的考虑点。

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包括探讨他杀的刑罚,以及可以减轻谋杀罪责的抗辩理由(包括杀人时受到刺激而失去理智、精神失常、自卫等)。此外,它也将讨论是否该处罚智障罪犯,以及该如何区分智障罪犯与一般罪犯的刑罚。

根据律政部,这个18人委员会九个月来已展开多轮的讨论,它的成员包括首席地方法官施奇恩、总检察署首席主控官艾迪阿都拉和戴伟雄、国立大学法学院教授何耀明、心理卫生学院高级顾问医生潘文仔、凯德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兼前司法委员阿玛吉星、律政部和内政部代表、知名刑事律师桑星高级律师、苏峇士和黄庆健等。

部长也谈到律政部过去就刑事司法制度作出了一些决定性的改革,并表示会在未来继续与利益攸关者合作,进一步提升和改革刑事司法制,使它更趋完善。

他说,我国的刑事司法制是以四个原则为基础,即通过法律与刑事程序保护社会、维持法纪;尊重法治和让罪犯享有正当的法律程序,使罪犯获得能反映罪行的刑罚;授权执法机构让它们有效地执法,以及让罪犯有机会重新改造和重返社会。

这些年来,该部推出的措施和改革使得刑事司法制有了举足轻重的改变,包括去年宣布在新跃大学设立第三所法学院,集中培训对社区法(刑事与家事)有兴趣的律师,以解决擅长处理社区法律的律师短缺问题。

尚穆根上个月也宣布政府将直接拨出更多款项资助刑事法律援助计划,提升它的能力以扩大承接案件的服务范围,让更多没有经济能力的被告受惠。

另外,去年1月起政府有条件废除强制性死刑,让法庭在审理带死罪的谋杀或贩毒案时,能有更大酌情权,可施加终身监禁和鞭刑。

政府过去也积极推行改造罪犯的计划,使我国的重犯率远比日本、新西兰、英国和美国低。如果比较涉及暴力的犯罪率,新加坡也是多个国家中最低的,是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展望未来,部长指出,律政部和总检察署将密切合作,商谈能否推出更正规的架构,让控辩双方有协商的机会,以便提早解决案件。

他说,一个更透明的审前诉讼程序将有许多好处,包括可以让被告掌握更多信息后才来决定是否认罪或抗辩。案件能快速和明智地解决,也将节省更多金钱和资源。

另外,他也提及国大法学院教授何耀明等最近出版了一本有关21世纪刑事法的书,并对新加坡的情况作出不少建议,包括刑事责任的一般原则、刑事法典的范例。他说,这些建议是经过教授们的周密思考,不论同意与否,律政部都将慎重考虑是否要采纳。

在最高法院礼堂举行的两天研讨会,由律师公会、总检察署、法律学会和新加坡刑事律师协会联办,吸引约330名海内外司法人员、学者和律师等出席。

 

联合早报 傅丽云

2014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