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强力度取缔垃圾虫,今后乱抛垃圾者面对的刑罚将提高一倍,任何知道垃圾虫身份的车主和屋主,也必须向执法人员提供线索。
国会昨天三读通过环境公共卫生(修正)法案。在修订后的法令下,乱抛垃圾者初犯时,最高罚款将从1000元增加至2000元;第二次被控者最高罚款从2000元增至4000元;第三次或以上被控者的最高罚款从5000元增至1万元。
法令也规定,住屋屋主或住户,以及车辆车主或驾驶者必须协助执法人员,提供相关信息,帮助确认从高楼或向车外乱丢垃圾的人。
另外,修正法令强制清洁业者申请执照,规定业者必须采纳渐进式薪金模式才能申请执照。根据劳资政三方达成的协议,这个薪金模式下,清洁工人起薪定为1000元。
环境及水源部长维文医生为这项法案提出二读时说,近年来本地乱抛垃圾情况日益严重,2010至2013年间,当局接到的相关投诉增加近50%,一小撮不负责任的垃圾虫从家里或车内把垃圾乱丢到路上,影响环境卫生,也危害邻居安全。
维文说:“我们绝不容忍这样不负责任的行为,允许不顾他人的一小撮人影响大多数人,因此必须加强执法行动,确保惩罚能对那些不负责任的人起到威慑作用。”
增加监督提高被抓概率
虽然环境局增派人员巡逻,也安装电眼,但要当场抓住垃圾虫并不容易。去年当局接到1300宗对高楼垃圾虫的投诉,却只抓到19人。
维文说,环境局将采取的方法是增加监督,提高垃圾虫被抓概率,以收更好的威慑效果,“这么做不是要抓到更多人或收更多罚款,而是要清楚地让不负责任的乱丢垃圾者知道,被抓到和受惩罚的可能性很高。”
淡滨尼集选区议员伍碧虹建议,让乱丢垃圾者在自己所住邻里进行垃圾虫劳改(Corrective Work Order,简称CWO),并公开他们名字。
维文回应时表示,可以考虑这么做,因为在旁人压力下,人们乱抛垃圾前会三思而行,而接受劳改的垃圾虫再犯概率显著降低。
根据环境局去年提供给本报的数据,过去两年只有2.9%曾接受劳改的垃圾虫重犯。
除了提高刑罚等措施,公共卫生理事会主席陆圣烈主张增加取缔执法。他说,每个人都应为社区环境尽一份力,当看见有人乱丢垃圾时,应该上前劝告提醒,通过这样的社会压力,效果肯定倍增。
他说:“我常上前客气地提醒别人不要乱丢垃圾,他们都会听劝告。这可以纠正错误观念,让他们知道这是不对的,特别是小孩,同时也要引导大人以身作则。”
陈玉旋(40岁,行政人员)曾在组屋楼下险遭从天而降的内裤和卫生棉“袭击”,她认为将劳改犯名字与照片登在报章,或让垃圾虫在自己所住邻里进行劳改更有效。
她说:“有些人不介意缴付罚款,但几乎所有人都要面子,不愿被羞辱。”
联合早报
杨丹旭 , 刘丽仪
2014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