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印度骚乱事件听证会
高级政府律师邱金龙昨天陈词时,一共放映了六个录像片段,揭开印度籍建筑客工萨蒂威尔被撞死前后,引发骚乱的过程。不过,调查委员会主席塞尔凡表示,由于录像片段会让人很“困扰”,因此录像片段和照片都不可外传。
当客工团团包围巴士、击碎巴士玻璃,再不断抛掷物件进入巴士时,被物件击中的司机李金发在情急之下,只好蹲在巴士上的走道中间,用丢进巴士内的塑料垃圾桶保护头部。最后,他干脆拉下垃圾桶,让上半身“躲进”桶内护身,一直到民防人员把他救出。
高级政府律师邱金龙昨天陈词时,一共放映了六个录像片段,揭开印度籍建筑客工萨蒂威尔被撞死前后,引发骚乱的过程。李金发自我保护的动作,是其中一个录像的片段。
死者被碾过片段触目惊心
除了上述惊险片段,死者被巴士碾过的片段,也让庭室内的人看得触目惊心。
六个录像片段包括:客工排队上巴士、死者被请下巴士的情景;死者追巴士时被巴士碾过的状况;死者被巴士碾过时巴士乘客的反应;穿格子上衣、被网民视为英雄的印籍男子,如何用身体阻挡客工上巴士,以保护司机李金发和女巴士协调员汪玉恩。
政府律师邱金龙表示,调查小组多方查找这个救人的印籍男子,但是无法确定他的身份,“他可能已回国”。
调查小组也到多个宿舍查找巴士上的乘客,但只找到一个,就是今天将供证的甘尼桑(Ganesan Thanaraj)。
第五个片段则显示李金发和汪玉恩无助地站在巴士上走动,李金发拿着手机,拨了数通电话,模样焦虑。
最后一个片段则显示,民防人员和警察在巴士外,被客工团团包围的紧急情况。
在高级政府律师邱金龙放映死者追巴士时被巴士碾过的录像片段前,调查委员会主席塞尔凡给予庭室内的人一些心理准备和提醒。
他说,他已看过整个录像片段,致命事件发生前数秒的细节详细呈现了出来。
“我第一次看到时非常困扰。如果你要在这里放映,我们会接受,但我要告诉这里的每一个人,我们不要把录像片段外传,让大众传媒或电视呈现给公众,这样做不是件好事,会让人很困扰。如果让公众看到,是件不负责任的事。”
塞尔凡也说,他留意到专家的报告书里,有一些照片是从录像片段中拍摄的,“除了录像片段,委员会也将禁止这些照片外传。”
多重因素加多处受伤 导致客工萨蒂威尔死亡
雨天路滑加上酒精影响判断力等多种因素,可能导致印度客工萨蒂威尔在追巴士时跌倒,最终被巴士碾过头部即刻死亡,整个过程不过短短几秒钟。
负责重建车祸现场的独立法证科学专家郑明强博士在听证会上,列出可能导致萨蒂威尔(33岁)案发当晚追巴士时跌倒的原因。
他推测说,人在奔跑时会以快速度迈出较大的步伐,当时萨蒂威尔的右手掌按着巴士,左手又拿着雨伞,让他的双手无法在跑动时随着身体摆动,这些都会影响平衡能力。
当时巴士正从德卡巷左转进入跑马埔路,虽然行驶速度缓慢,每小时估计只有5.6至5.9公里,但由于萨蒂威尔是在喝醉的情况下追着转弯的巴士,可能因此脚步不稳。
萨蒂威尔的毒物分析报告显示,他体内的酒精含量中等至严重超标,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217毫克的酒精成分乙醇(ethanol),比允许开车的法定顶限高出接近两倍。酒精会影响一个人的行动、判断能力和反应等。
郑明强认为,这其中的部分原因或全部因素加起来,使萨蒂威尔失去平衡。
此外,他也指出悲剧发生不是单一因素造成。萨蒂威尔跌倒的时候,巴士司机李金发(55岁)正要从德卡巷转入跑马埔路,忙着注意窗外的情况,没有注意车上的录像视频,因此未及时发现萨蒂威尔。
郑明强指出,当晚交通繁忙,巴士周围至少有二三十名行人,而且天色已暗,挡风镜又因被雨水打湿,水珠可能折射出刺眼的光芒,一名55岁的巴士司机较不容易在这样的情况下注意到行人。
他根据巴士上装置的四个闭路电视取得的画面分析说,萨蒂威尔最初能与巴士平行,司机可从车门玻璃看到死者,间中巴士加速,他落在后方司机无法看见他。直到后来,巴士准备转弯时在交界处停下,萨蒂威尔才追上并把手掌按在巴士上。
他说,萨蒂威尔在交界处跌倒的关键时刻,司机无法从车门玻璃或侧镜中看到他。
从萨蒂威尔的手触碰到巴士到他跌倒在地前后只有四秒钟,他几乎来不及反应就已被巴士的前轮压上,双脚被卡在后轮下。
法医:死者被碾过时即刻死亡
负责验尸的法医汪静薇庭上供证说,死者的死因是多处受伤,特别是头部遭重创。除了头骨碎裂,死者头颅内的大部分脑浆已不存在。她相信,死者在被碾过时即刻死亡。
根据验尸报告,死者的伤势集中在身体右侧。除了喉骨碎裂,右边肋骨骨折,右肺和右边肝脏破裂,以及右肩胛骨骨折。
汪静薇是在没有观看案发过程录像片段的情况下验尸,昨天在庭上观看录像后,表示验尸报告和录像片段一致,也就是死者是遭巴士从右胸碾过,接着是颈部,最后才是头部。
政府律师陈书得询问死者是否可能发声求救,汪静薇说,依照死者头颅被碾过,脑浆喷出的情况来看,死者是即刻死亡。
她说:“他在被碾过后,可说是在几秒内死亡,不可能在被碾过后求救。”
听证会三大职权范围
和相关证人:
1、确立导致小印度骚乱的前因后果。
传召证人:在场客工、小印度居民和商家、巴士业者、客工宿舍经营者,非政府组织包括亚细安人权机制新加坡工作组(MARUAH)、客工亦重(TWC2)、公平劳务(Workfair Singapore)和外籍劳工中心(Migrant Workers’Centre)、新加坡建筑商公会、建筑与木业工友联合会代表,以及内政团队行为科学中心主任马吉德
2、小印度骚乱的事发经过和应变单位如何处理整起事件。
传召证人:巴士司机、女协调员、巴士乘客、到场警员和民防人员,以及警察总监黄裕喜、副警察总监拉惹古玛,东陵警署署长吕瑶琳和中央消防局局长等。
3、检讨小印度等客工聚集地的管理措施是否恰当,并建议其他改善措施,减低类似事件发生的风险。
传召证人:探讨客工福利的跨部门委员会,以及听证会最后一名证人,也是担任骚乱调查小组组长的肃毒局人员亚当·法舍胡丁(Adam Bin Fashe Huddin)。
联合早报
傅丽云 , 魏瑜嶙 , 刘丽仪
2014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