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契回购计划下月起放宽申请条件,将让3800名低收入年长屋主受惠,以把组屋套现。这些三房或更小型组屋的屋主,过去因曾脱售四房或更大组屋而不符合条件。
国家发展部长马宝山昨天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国家发展部预算时宣布放宽屋契回购计划(Lease Buyback Scheme)申请条件。
建屋发展局说,计划放宽后,符合屋契回购条件的低收入年长家庭将增至3万4800个,每10户年长者家庭中就有8户受惠。
过去,在三房式或较小单位的年长者家庭中,只有约73%可加入屋契回购计划,下月起这个比例增加到82%。
推行了一年的屋契回购计划,让年长屋主可把二房或三房式组屋的部分屋契,以市价卖给建屋发展局套现。当局会保留30年屋契给他们,让他们继续在同一组屋养老,同时获得一笔现金和稳定的终身入息。
计划自去年3月1日落实以来,建屋局共接到近500份申请,其中168份获得批准,184份还在审核中,其余临时退出或不符合条件。
张思乐(白沙—榜鹅集选区)昨天国家发展部开支预算辩论中,建议建屋局把计划进一步延伸至四房和五房式组屋,让居住在较大型组屋、但也面对经济困境的年长者可提出申请。
他也吁请建屋局取消年龄限制,让不满62岁的低收入年长者也能受惠。
居住在勿洛水池路的黄衍宗(76岁)去年申请加入屋契回购计划,不过当局以他曾脱售四房式组屋而拒绝。
目前主要靠老本过活的黄衍宗说:“我那间四房式早在10几年前卖掉,那时自己做生意,但因拖欠建屋局房屋贷款,就搬到三房式单位,当时卖屋子也没赚多少钱。”
现在计划放宽了,黄老伯表示会认真考虑是否再提出申请,“我大略计算过,卖掉屋契每月可获得四五百元固定收入,但似乎不足以抵消生活费”。
联合早报 2010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