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6

首次与律师交谈 黑客“弥赛亚”不会认罪

黑客拉杰的代表律师拉维援引宪法说,任何人被捕后都有见律师的权利,应立即被允许。控方则援引高庭和最高法院上诉庭的过往判决指出,可以咨询律师不等于“立即”咨询。法官令双方针对多久的“合理时间”才能咨询律师提呈更详细的陈词,下月19日做出回应。


涉嫌入侵多个网站的黑客“弥赛亚”占姆士·拉杰在被捕11天后,首次得以与代表律师交谈,并立即表示不会认罪。

这一备受瞩目的案件尚未正式审理,控辩双方已就一个法律问题进行激烈讨论:宪法赋予被捕嫌犯咨询律师的权利,但行使这个权利的“合理时间”到底是多久?

审理这项申请的高庭法官朱汉德昨天在听取双方长达一个半小时的辩论后指出,嫌犯被捕后到底在多久后能够见律师,是重要的法律议题,他将择日裁决。

黑客代表律师拉维(M Ravi)经法官允许,在休庭后与被告拉杰(James Raj,35岁)交谈约五分钟。拉杰目前在心理卫生学院还押,除相关医务人员外不得接触他人,所以这五分钟是二人在本案下次过堂(26日)前唯一的交流机会。

拉维是在本周三(13日)正式向高庭提出刑事动议申请,指控方反对他与拉杰见面是违反宪法的。

拉维在拉杰被捕后多次要求与拉杰交谈,但都遭控方以案件仍在调查为由反对。

拉维援引宪法第9(3)节条文说,任何人被捕后都有见律师的权利,被告已明确要求,应立即被允许。他指被告说遭粗暴对待,病了约30个小时都没有医疗人员理会,这意味着被告可能不是在自愿情况下录口供,所以需要律师的帮助。

代表诉方的坎南副检察司(G. Kannan)反驳说,拉维在宣誓书中称被告拘留期间遭粗暴对待,但这是拉维根据被告本月12日过堂时所说的话做出的推断,没有事实依据。根据刑事侦查局科技罪案调查组组长的宣誓书,被告的指控是针对在马来西亚被捕的经历,不是在本地拘留期间。

拉维回应称,控方所说的误解正是因为他始终没法与当事人确认。他说,他在本月11日被聘为被告辩护,但要求见被告不果,导致他在隔天过堂时只能靠解读拉杰的面部表情和手势,来推断拉杰的想法,包括他反对控方提出让他去做精神评估。

辩方:合理时间是48小时

控方:十几二十天算合理

拉维提高声调说:“我无法与当事人说话,这要我如何来回应你?……辩护律师为何会陷入这种窘境,无法了解当事人的意思?”

拉维说,若宪法赋予一个人咨询律师的权利,但他不立即被允许与律师对话,“那岂不是等于你可以结婚,但你不能碰你的妻子”?

在被告席里的拉杰神情镇定,但多次摇头。

坎南则援引高庭和最高法院上诉庭的过往判决指出,可以咨询律师不等于“立即”咨询,在法治为上的新加坡,须确保警方能够高效、彻底调查罪案,这涉及公众利益,有时“众人的需求压倒一个人的需求”。

坎南还提到,律政部长尚穆根曾在2010年国会对刑事程序法典法案二读辩论时说,嫌犯被捕后不是立即就能行使咨询律师的权利,而是在一个合理时间内。

控辩双方就什么才是“合理时间”做口头陈词,坎南认为拉维提出的“48小时”说法缺乏法律根据,十几二十天都属合理范畴。

法官最终令双方在两个星期内针对“何为合理时间”提呈更详细完整的陈词,并在下月19日前回应彼此。

拉杰因涉嫌入侵宏茂桥市镇理事会网站,本月12日被控一项违反滥用电脑和网络安全法令罪名,并另面对三项吸毒罪名。他同时涉嫌入侵人民行动党社区基金、《海峡时报》博客及何耀珊个人网站,案件仍在调查中。


联合早报 王舒杨
201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