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1

昇菘老板母亲被绑案 两男子被控

涉嫌绑架昇菘集团老板林福星母亲的两名男子,昨天被控绑架他人罪。

被告王振文(Heng Cheng Boon,50岁)和李士荣(Lee Sze Yong,41岁),上午9时许由警车载来合乐路初庭大厦。在场等候已久的摄影记者涌上前,朝警车后座拍照,两人立即甩头躲避镜头。李士荣躬着身,脸朝着双膝盖;王振文侧身,把脸部塞在押送探员肩膀后。


两被告双手被铐,由庭警押进庭室,王振文身材高大、肥胖,穿褐色短袖上衣;李士荣身材瘦小,穿无领黑色运动衣。

两被告没有律师代表,站在犯人栏内,一起面控,脸上没表情。

主控官陈文娴副检察司指出,两被告面对可判处死刑的控状,要求法官不让两被告保释。

主控官也要求将两被告还押警察广东民大厦,以做进一步调查。此外,主控官也向法官申请,带两被告到案发地点调查。

法官批准所请,案展本月17日过堂。

李士荣被指在本月8日上午10时30分到下午1时零2分之间,在后港2道绑架黄来宝(79岁),向她的家人索取赎金。

王振文则被指在本月8日晚上8时30分到午夜这段时间内,在三巴旺公园协助李士荣绑架黄来宝,把黄来宝关在车里。

李士荣被控绑架,王振文则被控教唆罪,双双抵触绑架法令。根据法律,绑架罪的刑罚是死刑或终身监禁,若刑罚是终身监禁,被告可被判鞭刑。。

这是本地历来涉及最大笔赎款的绑架案,也是10年来第一起绑架案。绑匪起初要求2000万元赎金,林福星最后交出了200万元。黄来宝安然脱绑后,警方不到12个小时就将这起绑架案侦破,并在前天凌晨分别在宏茂桥和后港逮捕了李士荣和王振文。(部分人名译音)

总理表扬警方迅速破案

李显龙总理表扬警察部队迅速逮捕星期三(8日)绑架昇菘集团老板母亲黄来宝的两名嫌犯。

他昨早在个人面簿页面上留言,对黄来宝安然无恙感到安慰,也赞赏昇菘集团老板林福星事发后及时报警,使警方能救出黄来宝和破案。

总理说:“绑架是很严重的罪行,刑罚是终身监禁或死刑。我们必定严惩罪犯,把他们绳之以法”

总理也勉励内政团队再接再厉。

联合早报 侯启祥

2014年01月11日